资阳市雁江区第七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8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173号)、《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资雁教体发〔2024〕44号)等文件精神,特此通知。
西门铁路桥以西(含世纪城)至海天水务旁矮子桥止;从矮子桥沿九曲河而下,至新华桥、至广场路二桥、至滨河西路二段西一巷麻柳河与九曲河交汇处左侧(以九曲河为界);滨河西路二段西一巷沿麻柳河而上至娇子大道二段麻柳桥东侧(靠市政府一侧,以麻柳河为界);仁德西路以北,原城西村五、六、七、八、九、十社。
符合“资雁教体发〔2024〕44号”文件规定的户籍、房产在雁江七小招生区域内的学生、优抚对象子女,且年满6岁半(2018年2月28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儿童。
2024年6月22日
雁江七小正心楼、正德楼、正行楼底楼
我校计划招新生715人。班额严格控制 “资雁教体发〔2024〕44号”文件精神规定的范围内。
第一,户籍在招生区域,出生日期在2018年2月28日前的。
第二,房产在招生区域,出生日期在2018年2月28日前的。
第三,优抚对象(军人、特殊人才、特别贡献者)子女,出生日期在2018年2月28日前的。
1.户籍在招生区域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页);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城西村五、六、七、八、九、十社的居民带好原来的农业户口簿、现住的户口簿和房产证。
特别说明: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但属以下几种关系的:祖孙、外祖孙,请提供户主与第一监护人关系的相关证明。
2.房产在招生区域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页);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房产是父母的)。
3.优抚对象子女:除了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页)外,还需提供相应的优抚证明材料。
1.学生本人在一名家长的陪同下进校登记,听从保安和工作人员的指引,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2.进校报名的家长带好智能手机,便于网上报名时使用。
3.信息化招生系统只为每一个适龄儿童提供一个学位,适龄儿童身份证号是建立学籍的唯一依据,不能多校申请,多校申请会影响审核录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4.所上传的佐证材料要属实且交学校审核保存,对材料作假的,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5.学校将对录取人员通过全国学籍网进行逐一核对,如已取得学籍(已读过一年级)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报名注册;已报名注册的予以清退。
6.因自身原因未按招生公告时间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028)25010380 邓老师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