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一男子酒后驾驶报废车,多项违法被查获
2024-7-25
春如夏花
来自四川
九曲河门户网
7月2日中午12时许,资阳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在雁江区城南大道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时,拦下一辆川M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交警在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后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毫克,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王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其驾驶的川M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系报废状态。据王某讲述,其明知喝了酒后不能驾驶车辆,也知道驾驶证期满该换证了,但是因为孙子打电话说自己一个人在家,需要王某去陪伴,因着急便心存侥幸驾驶了摩托车上路......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多项违法行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处罚款32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人应在驾驶证有效期前90日内,于就近车辆管理所或手机“交管12123”APP上申请期满换领驾驶证;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按照正规程序予以报废,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不可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最后一定切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本文由四川资阳公安交警提供,文/兰笛、李凤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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