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资阳两、三轮燃油(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近年来,两、三轮燃油(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由于其经济实惠和方便快捷等特点,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此类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低、稳定性差,加上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超员超速、不依法上户上牌、违规改装雨篷(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不仅给广大驾乘人员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也影响了文明城市的形象。为进一步增强大家安全文明参与交通意识,提升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努力营造出辖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现郑重倡议:
1、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两、三轮燃油(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带卡扣。
2、车辆依法登记上户上牌。两、三轮燃油(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必须依法登记上户上牌,严禁驾驶未登记上户上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3、依法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两、三轮燃油(电动)摩托车必须取得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骑行电动自行车不需要考取驾驶证,但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
4、严禁违法载人。普通两轮燃油(电动)摩托车可以搭乘一名12岁以上人员, 轻便电动摩托车不能载人;电动自行车只能搭乘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所有三轮载货摩托车一律严禁载人。
5、禁止加装雨篷(遮阳伞)。所有两、三轮燃油(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禁止擅自加装雨蓬(遮阳伞),不得对车辆外观、结构、参数以及动力装置等进行非法改装。
人生没有彩排,生命只有一次。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两、三轮燃油(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上户上牌、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及酒驾醉驾、逆向行驶、乱穿公路、闯红灯、乱停乱放等是非常危险和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而且极易引发车毁人亡的惨烈道路交通事故。资阳公安交警将在辖区全域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安全、规范、文明出行!
来源: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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